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 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